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
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
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8條第1項(如為間接蒐集個人資料則為第9條第1項),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,請 台端詳閱:
一、蒐集之目的:
(一)保險經紀。
(二)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。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包含但不限於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來源:
精聯保險經紀人官方網站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、方式:
(一)期間: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即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(二)對象:本公司、產險、壽險公司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、業務委 外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(三)地區: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(四)方式: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五、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,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(一)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:
- 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搜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
(二)行使權利之方式:以書面寄至本公司(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88號7樓)。
六、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,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因此將婉謝、延遲或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